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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教学会和我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高教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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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院)以及相关部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部门积极组织参与课题申报工作。请申报人将《课题申报、评审书》以及相关材料交有关系、部(院),由部门收齐后加盖公章,统一上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组织专家评审后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615日,过期将不予受理。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教学会和我会“十一五”教育

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065号文和我会200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将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我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课题的单位和个人均需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065号文(见附件一)的要求组织申报。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二)供申报时参考,可作为选题的范围依据,也可以自己选择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进行申报。

三、截止今年630日没有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高等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的单位不得申报十一五规划课题。

四、我会十一五规划课题不另行组织申报,将没有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评审的而又有价值的一部份课题规划为我会十一五规划课题。

五、课题分为资助经费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两类,将分类进行评审。申报时请慎重考虑。资助经费课题中的重大课题资助8000元左右,重点课题资助2000元左右;申报自筹经费课题的需要在所在单位的意见栏内填写提供研究经费资助的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我省各高校、各专业研究会申报课题由我会秘书处负责汇总,然后交评审委员会组织初审后集中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七、我省接受申报时间为2006626日至30日,过期不候。

联系人:邓莉、赵亚萍;联系电话:02584315747 83239032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高教所,邮编:210094

八、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规定,每项课题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由我会秘书处代收,我会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数量将评审费集中汇至以下帐户:

户 名: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帐 号:4301011109001315259

开户行:工商银行大方巷分理处

附件一:关于下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的通知

附件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附件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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