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为了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成果,落实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我院制定的《教学管理工作规程》和教学工作计划,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保障教学质量。将进行本学期期初工作教学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3周(9月4日-9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1、各部门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准备情况;
2、任课教师教案、备课笔记;
3、新教师试讲情况;
4、集体备课情况;
5、实验教学准备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要求:
1、各系、部(院)教学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和存档;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在各部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结果汇总和公布。
3、各系、部(院)将期初教学检查结果写出书面总结,报送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0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