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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厅第二届教学成果奖通知

发布者: 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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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院)、附属医院:

 

     为了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苏教教科〔20062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苏省第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办法》要求,做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与申报工作,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内容

1.专著(论文)类

专著(论文)类材料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普及读物,但不含个人文集)、学术论文(系列论文或单篇论文均可)。

2.编著类

编著类材料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等特点的著作和文章,包括辞书、年鉴、史志、研究综述等。

3.调研类

调研类材料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

或者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证据证明所提观点和建议已被行政部门采纳;

或者已被转化为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经济、社会价值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注意:本届成果评审,翻译、编译作品暂不列入其中。另外,计算机软件、仪器设备、音像制品以及教材、教参、教辅等可作为成果辅件,附在成果主件之后。

    二、成果申报范围

一)成果范围

1、以江苏省教育科学 “九五”、“十五” 规划课题成果为主,其他各级各类课题成果也可以申报;

2、非“九五”、“十五”课题成果,但200111日至20051231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观点和建议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成行政决策),且无著作权纠纷的书面文字材料等;

3、已获全国、省部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奖。

(二)人员范围

1、成果独著者在江苏工作;

2、成果合作者中第一、第二作者在江苏工作;

3、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三)成果日期认定

1、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2、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 为准;

3、被行政部门采纳(已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与申报时间

1、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由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统一印制的《江苏省第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填表要求详见表的首页),可按表格格式复印或复制;

2送审材料必须有7份主件(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必要时附上相关辅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3、以各系、部(院)遴选,将材料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汇集上学期由各部门申报教学成果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和遴选,由学校统一上报参评。

    4、各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0691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苏教教科〔20062号)文件

2、江苏省第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办法

3、徐州医学院教务处网页可下载

 

 

 

 

 

 

 

 

 

 

      教务处

         20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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