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 [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加强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十周开始。
二、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教学进度落实情况,教师的教案准备及使用情况;
(二)部门开展教学改革与集体备课情况;
(三)部门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听课情况;
(四)各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
(五)专业建设规划落实情况;
(六)实验室建设情况;
(七)部门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改进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部门组织教师自查自评,任课教师重点检查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教学规范的情况。
(二)部门组织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评价表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三)部门召开教师座谈会, 征求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和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部门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查。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一)“教学运行状况评分表”“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本部门存档,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部门盖章送教务处,送交时间:2007年11月12日。
附件:
教务处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