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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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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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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摘要)》文件要求和学校《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21〕22号)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教育部分配给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111个,根据政策要求,高校须“从国家需要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结合办学实际,经学校研究,确定2023年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1.2022年9月10日前,体育部公示各相关年级专业《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学工部做好提供违纪记录及奖学金获得情况查询服务的准备;各学院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学生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交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2022年9月11日前,各学院审核报名学生资格,核验材料。针对有学术专长,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材料的,要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必要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最终确定推荐预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包含拟推荐名单、学习成绩统计表、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分依据及排序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请复议。

3. 2022年9月13日9:00前提交推荐名单、汇总名单以及相关材料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 2022年9月14日前,教务处对学业成绩进行审核;团委对科研能力进行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综合素质进行审核;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提出拟推免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学生对拟推免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拟推免名单公示期间,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议。

5. 2022年9月24日前学校上报推荐名单(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经正式行文后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报教育部备案。)

三、注意事项

1.推免生推荐工作事关人才选拔和学校声誉,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推免工作细则,认真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

2.教务处负责总体组织和协调推免工作,并对学业成绩进行审核;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审查工作及基本条件中的奖惩记录审查工作;团委负责学生科研能力审查工作,受理推免过程中学生申诉;体育部负责基本条件中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审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指导推免生的志愿填报,做好报考我校推免生的复试及录取等工作。

3.本届推免审核工作按照2021年我校发布的《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21〕22号)要求开展,所有项目(包括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4.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溯源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必要时组织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6.2023年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推荐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遴选结果公示,经正式行文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能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7.推荐工作结束后,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吸收优秀生源,确保生源质量。

8.推免工作由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全面监督,举报电话:83262246 (工作日)。


附件:

1.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2.推免工作相关表格

3.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21〕22号)

4.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与报备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徐州医科大学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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