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缓考申请及审批流程指南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方便学生办理期末考试课程的缓考手续,本学期起,期末考试缓考程序办理由线下转至在线申请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考办理条件

1.身体不适、家中有重大事情,确实无法参加考试;

2.重修课程与正考课程考试时间点冲突(比如两门考试都在同一天8:00-10:00),只能申请重修课程缓考。

二、缓考办理流程

1.请学生务必于考前3天在教学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学院及教务处均审核通过方为办理成功。若审核不通过,请如期参加考试,否则以“旷考”处理。若流程长时间无进展,如考试开始前24小时学院未审核,应及时与所在学院教学办联系。

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Ø如系生病原因,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

Ø如系重修课程与正考课程时间点冲突,申请重修课程缓考,在“原因”栏应填写与哪门课程考试冲突,经核实,缓考申请方有效。若申请界面无重修课程可选,则以线下形式申请。

以上证明材料务必以附件形式上传,如无病历或无相关证明的缓考申请无效。

2.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缓考申请,应及时向学院报告,学院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反馈教务处,学生须于考试后3天内补办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三、缓考审核流程

请各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关注并及时审核学生提交的缓考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四、相关说明

1.特殊情况下如无法在系统内提交缓考申请,可填写纸质缓考申请单(附件3)进行办理。

2.申请缓考学生考试时间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与补考同时进行;若成绩不及格,无补考机会,需参加课程重修。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中心(行政楼118室),电话:0516-83262052。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邮政编码:221004 版权所有@2005-2020 徐州医科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