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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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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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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徐医大教字〔2020〕30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19〕41号)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教育部分配给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74个,根据政策要求,高校须“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重点向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结合办学实际,经学校研究,确定2021年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三、注意事项

1.推免生推荐工作事关人才选拔和学校声誉,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推免工作细则,认真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

2.教务处负责总体组织和协调推免工作,并对学业成绩进行审核;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审查工作及基本条件中的奖惩记录审查工作;团委负责学生科研能力审查工作,受理推免过程中学生申诉;体育部负责基本条件中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审核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参加“创新人才通道推荐”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答辩工作,指导推免生的志愿填报,做好报考我校推免生的复试及录取等工作。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推免工作进展,并受理投诉。

3.本届推免审核工作按照2019年我校发布的《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19〕41号)要求开展,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所有项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4.本次推免设置三个通道:普通、破格推荐、创新人才通道推荐,学生仅能选择其一报名,参与选拔,不得兼报。破格推荐和创新人才通道推荐2项名额之和不超过本学院推免名额总数的30%,不足一个名额的可以按一个名额推荐。报名创新人才通道的学生需提供课题负责人和学科负责人的推荐信,每位课题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推荐人选不得超出3名。学院按三个通道各自比例计算总分后汇总排序,依照规定名额推荐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创新人才推荐条件的学生不再组织笔试、面试,研究生院组织对学生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进行答辩并作出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5.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溯源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6.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7.2021年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推荐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遴选结果公示,经正式行文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能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8.推荐工作结束后,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吸收优秀生源,确保生源质量。

9.推免工作由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全面监督,纪委审查调查处办公室电话:83262246。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关于《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徐医大教字〔2019〕41号)的补充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创新人才推荐条件的学生不再组织笔试、面试,学生科研能力赋分根据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量化赋分,研究生院对学生提交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进行答辩并作出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附件:1.2021年徐州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2.推免工作相关表格

3.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徐医大教字〔2019〕41号)

                                                                                                 徐州医科大学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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